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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4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2024-DLGK-C0052-B00)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4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1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4-DLGK-C005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4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玖万玖仟壹佰元整¥2899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玖万玖仟壹佰元整¥2899100.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4年非执法类办税服务厅辅助服务、非执法类税费管理辅助服务、非执法类综合管理服务、机关后勤服务、档案管理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25日至2024年8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3.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购买: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或者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不接受银行卡刷卡支付。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工本费(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项目编号)转账底单(并附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扫描发邮件至zhonglianxmgl@163.com邮箱,代理机构查收后当日向供应商发送获取文件登记表及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办理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邮费到付)事宜(供应商未提供联系方式,由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收款人户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

4.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15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815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来宾频道(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xzhonglian.cn)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梁峰瑜 0771-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方式:李柳婵、戚程、包鹏、李宁 0771-430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柳婵、戚程、包鹏、李宁

电  话:0771-430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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